音乐研究

李白乐府歌诗的音乐研究

 

歌诗,又称声诗,指可以入乐演唱的诗歌。隋唐时期,日渐繁富与新声竞作的燕乐乐曲为歌诗的创作提供了充足的乐曲条件,致使当时的歌诗创作除了传统的“声依永”(即先诗后乐)方式外,更广泛地采用了“以诗入乐”(即先乐后诗)的创作方式。唐代的“以诗入乐”分为诗人撰诗合乐与乐工歌伎选诗合乐两种。其中,撰诗合乐给许多精通诗词而又具有较高音乐修养的诗人提供了创作的便利。唐代很多诗人都喜欢根据自己熟悉、喜爱的乐曲撰诗合乐,他们既可以根据同一曲调撰写同一体式的诗歌,又可以为同一曲调撰写不同体式的诗入乐歌唱,李白正是其中翘楚。研究表明,李白的乐府诗歌中有大量是可以入乐的,南宋郭茂倩《乐府诗集》中就收录有李白的161首歌诗。此外,在其他文献中还有以“吟”、“舞”、“歌”、“乐器”为题的诗歌约一百多首,这些诗歌都带有明显的音乐痕迹。可见,李白的诗歌在音乐方面也是具有明显的研究价值的。然而长期以来,对李白诗歌的研究基本集中在文学与历史领域,音乐方面的研究极为欠缺,尤其是对李白诗歌的音乐性还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本文拟就李白乐府诗歌中可以入乐的部分(即歌诗)作品作音乐方面的初步探析,以期对李白诗歌的全面研究提供帮助。

一、李白乐府歌诗的主要音乐种类及特征

据南宋郭茂倩《乐府诗集》与近人任二北《唐声诗》中所收录的李白歌诗可见,其所用的音乐种类十分丰富,包括相和歌、清商乐、杂曲、近代曲辞、横吹曲、鼓吹曲、琴歌等。其中,以相和歌、清商乐与杂曲的作品数量为最多。

(一)相和歌

“《宋书乐志》曰:‘相和,汉旧曲也,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1]376相和歌是汉代最主要的音乐形式,它是在汉代民歌的基础上,继承了以秦声为代表的北方民歌和以楚声为代表的南方民歌的传统而形成的。其高级形式是与舞蹈、器乐演奏相结合,并加入复杂曲式结构的相和大曲。相和歌有瑟、清、平、楚和侧五调,一般在正式的歌曲演唱前会演奏一段“有声无辞”的曲调,称为“瑟调”、“清调”等(唐宋时称为“调意”或“品弦”),其作用在于肯定调性,提示乐曲旋律发展的基本素材。此外,相和歌常用叠句和顶真手法,这种手法的运用体现了重复的原则,使音乐旋律在发展中获得贯穿统一,加深听者对旋律的印象。

《乐府诗集》中收录的李白相和歌共有32首,如《陌上桑》、《长歌行》、《北上行》、《野田黄雀行》、《白头吟》等。调式上包括平、清、瑟、楚四调。但遗憾的是,目前尚未发现可资研究的音乐曲谱,因此不能展开研究。

(二)清商乐

“一曰清乐。清乐者,九代之遗声。其始即相和三调是也,并汉魏已来旧曲。……后魏孝文讨淮汉,收其声伎,得江左所传中原旧曲,……及江南吴歌、荆楚西曲,总谓之清商乐”。[1]638它是在南北朝乐府民歌基础上,继承了汉魏以来相和歌的传统而发展起来的新乐种,其音乐成分以南乐为主。南朝乐府民歌包括吴歌与西曲两类,其歌词多为五言四句一曲,比较规整,也有少数是长短句形式。在曲式上的显著特点是带有和声、送声。北朝乐府民歌是在北方胡乐盛行的情况下产生的,因而带有明显的异域音乐色彩。其风格粗犷豪放、刚劲有力,大多鲜明地体现了雄浑率直之美。

清商乐之得名在于它以夹钟为宫。当黄钟为宫时,太簇名商,夹钟比太簇高半音,故名清商。清商乐的音阶特点是半音在三、四级和六、七级之间,以清角为第四级,以闰音为第七级。从定调上看,相和歌在调的使用上并无严格规定。而清商乐的音乐则严格受到平、清、瑟三调的节制,故又名清商三调。《乐府诗集》中收录的李白相和歌共有15首,包括吴歌2首、西曲5首,以及江南弄8首。如《子夜吴歌》、《乌夜啼》、《大堤曲》、《采莲曲》、《凤凰台》等。

(三)杂曲歌辞

杂曲指汉至唐代的各种民间歌谣杂曲,表现了广泛的社会生活内容。“杂曲者,历代有之,或心志之所存,或情思之所惑,或宴游欢乐之所发,或忧愁愤怨之所兴,或叙离别悲伤之怀,或言征战行役之苦,或缘于佛老,或出自夷虏。兼收备载,故总谓之杂曲。”[1]885杂曲文辞生动活泼,音乐素材简单质朴、简洁明快,音乐形式灵活多样、变化丰富,具有鲜明的民间风格和地方色彩。

《乐府诗集》中收录的李白杂曲数量最多,共有45首,可见李白对该音乐形式的喜爱。其内容相当丰富,包括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时代感。如《悲歌行》、《白马篇》、《久别离》、《行路难》、《沐浴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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