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厢记
1 那年秋天,小红在崔公馆。张先生也在。 张先生背了把古琴,这并不奇怪,崔教授就职于音乐研究中心,宾客大多是相关从业者。张先生穿的是一件宽松飘逸的白灰色细麻外套,这也不奇怪,照他的年纪也许是崔教授的弟子,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披麻戴孝合情合理。 他看起来对崔公馆并不熟悉,大厅里似乎也没有他认识的人。环顾四周,他选择了边角里的一张单人沙发作为暂时的栖身之地。翻了一会儿画报后,他受某位女宾提醒,去到偏厅登账。 小红快步下楼翻看了礼账。他潦草的签名只能让她勉强认出一个“张”。 “你是?”纵然带着与他结识的私心,在那一场葬礼中,她的角色相当于协理宁国府的王熙凤,问清每一位宾客的身份倒也堂而皇之。 张先生说他是崔教授的朋友。 小红说:“想不到崔教授那么严肃的人也会有忘年交。” 张先生说:“你不是他的女儿吗。” 小红说:“小姐身子丫鬟命,我只是在这帮忙打理而已。” 张先生又问她是否认识崔教授的女儿。 事情的面目变得有趣起来。一个看起来并不像寄生虫的人难道也和以前那些自荐倒插门的家伙一样想攀龙附凤吗。小红刚想试探,张先生倒掷地有声地肯定了她的猜测:“崔教授曾经有意介绍我和他的女儿交往。” 一个有好感的男子向自己打听另一个女子,好感可以瞬间变成敌意。“可是崔教授不在了。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这样说。没有第三个人见证的遗言比理财推销还要让人难以置信。”小红说了声恕不奉陪,转身上楼。 楼下交给尚可支撑的崔太太,她要做的就是回到莺莺的闺房,告诉她楼下闹腾得很——粗鲁的男士在肆无忌惮地吸烟,放哀乐的喇叭刺刺啦啦吵得人头疼,熊孩子们到处乱跑一身臭汗弄得满屋子奶腥气,还有她最讨厌的舅妈正扯着玻璃嗓向一众女眷传授香港扫货攻略。 “总之你就安安静静待着吧。下面有我呢。”小红为她梳理长发。镜中的莺莺双眼红肿,像落满枫叶的坟包。小红一时信心倍增,认为这时的莺莺根本不是自己的对手,即便下了楼去,恐怕也会令来者心生失望。 吊唁完毕,张先生递给小红一张写着电话的餐巾纸:“我确实有事要请教她。如果你方便的话,请转交给她,谢谢。” 张先生走了。 衣香鬓影中,张先生的离去让小红落寞起来。她把他的电话存入手机,在餐巾纸上滴了几滴水。 “有人想和你交往,让我把这个交给你,还说是崔教授介绍来的。” “这两位看不清的数字上是他的眼泪吗。爸爸真是,一不是女人二不是老人,怎么这样热衷于做媒。”莺莺随手扔进垃圾桶。 妆台上放着莺莺和她父亲生前唯一的一张合影。那是在她十岁的生日宴会上。崔教授一手牵着她,一手牵着另一个小女孩。“你那时候明明比我矮了将近半头,现在怎么会比我高出五公分这么多。” 小红淡笑不语。她样貌、家世、男生缘样样都不如莺莺,唯独胜在个子高一点,还要被她限令,同行只允许穿平跟。那她也就没什么穿高跟的机会了。除了睡觉,她几乎都和莺莺在一起。也不是莺莺逼的,是她自愿的。好风借力,送上青云。自己没钱,总要想办法挤入富人的朋友圈。 晚间,崔太太送了礼账来交给莺莺审核。意思是她做女儿的总要为父亲的葬礼办些事情。莺莺在灯下一一过目,翻到其中一张忽然惊坐起:“他来了?” 小红问是谁。 莺莺说:“一个背着古琴的人,姓张,你见过吗。” 小红努力使自己的表情看起来富有回忆之色,良久,答道:“没有。” 2 莺莺的说法是这样的。 两月之前,夏末的夜晚,她在一个临水的阁楼里喝茶。楼下的荷花谢了,而湖面上却残留着清冽的香气。月亮是浑圆的,倒映在水波里一层一层如同白练。茶客们坐得很分散,约摸都怕体己话被邻座的人听了去。到了八九点的光景,忽然有人说:“呀,张先生来了。” 她一抬头,看到一位白衣男子负琴而入。有人为他奉茶,有人为他焚香,他坐在黄花梨的木台上,弹了一支她不懂的古曲,随即离去。 作为音乐教授的女儿,莺莺却对音乐没有丝毫兴趣。不过,她和所有听众一样,凝神屏气听完了张先生的弹奏。 “弹琴的是谁?”她问侍应生。 “张先生。”侍应生说。 “张先生是谁?”她又问侍应生。 “弹琴的。”侍应生又说。 此后她连续一周都去那个阁楼喝茶,张先生却再也没有来过。只有墙上挂着一幅他画的牡丹图,留着看不清名字的落款。他像一个谜。她解不开,就把难题交给她父亲。崔教授听完她的讲述,大为不屑,说你怎么能这么轻易地喜欢上一个跑江湖卖艺的。莺莺嗔怪:“作为音乐界的泰斗,你德高望重应该有惜才之心。他弹得那么好,就算不做你的女婿,你也该想办法收入麾下。” 知女莫若父,崔教授很清楚她激将的伎俩以及她在音乐上浅薄的修养。不过爱女对那么多英才俊杰都挑三拣四,难得有人能让她青眼有加,劳动他老将出马倒也值得。 莺莺说:“爸爸一定是动用了各种关系,找到了这个人。他来参加葬礼,说明已经和爸爸有了私交。爸爸是想和他熟一点之后,再让我和他认识。必然是这样的。你真的没有见到他吗。他背着琴,该很醒目才对。” “也许看到了没注意吧。崔教授来来去去的学生们,拎着二胡背着琵琶的太多了。”小红问,“不过你凭什么确定他来过了呢。” 莺莺摊开礼账,指认张先生的签名:“认不出名字,但认得出笔迹。” 小红又问:“你去阁楼喝茶的那几天我在哪,为什么没和你一起呢。” 莺莺说:“这就是上天的玄妙之处,爱情快要降临的时候,是不会有旁人在场的。” 莺莺势如破竹,说她一定要找到这个人。 小红因为她的势如破竹而势如破竹,想着绝对不让她找到这个人。 3 睡前,小红点开通讯录。号码前面是一个孤零零的“张”,好似张先生茕茕独立的身影。她不敢给他打电话。而发短信也是不妥的,这会留下证据。万一哪一天他和莺莺认识了,当堂对质就太难看了。 让小红未曾料到的是,在她犹豫不决之时,莺莺已经抢占先机,打听到了张先生的踪迹。 白雾茫茫的清晨,张先生在水岸边的亭榭里弹琴,莺莺佯装是晨练者在慢跑,误闯他的领地,然后慢慢地,慢慢地走向他,在他一曲弹毕后轻声探问:“你是不是姓张。”营造出一种犹似故人重逢却又只是人生初见的朦胧感。 张先生茫然。 “不久前,你来过崔公馆?”莺莺缓缓落座,使得二人的目光可以处于同一个水平线上。 张先生蓦然意识到了来者的身份,从包里找出一张翻印的照片交给她。莺莺微怔:“你怎么会有这张照片。”照片上,她和小红满脸奶油,被她父亲左右拉着。她那时候不仅个头比小红高,连牙齿也换得比她早。小红抿嘴笑完全是为了掩盖门牙的黑洞。 “是你父亲,是他把你的微博打开给我看。里面有很多你的照片,其中还有这张。这就是我拜访你的原因。我想请教你,你父亲手边的另一个小女孩,你有她的联系方式吗。我找了她许多年,一直没有她的下落。没想到机缘巧合,会看到你和她的合影。”张先生恳切地问道。 莺莺的心情像蜡烛一样,被火焰熔化,又再度凝固。 发现这件事正走上一个意外的方向,她立即换了副惶恐的表情将计就计:“我父亲?我父亲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啊。那时候怎么会有微博。” “照片上的这个男人不是你的父亲崔教授吗。”张先生也糊涂了。 “不不不,你弄错了。我是莺莺的好朋友,穿粉色裙子的是她,这个才是我。”莺莺指着抿嘴笑的小女孩,自己也抿嘴笑起来。 “你就是她吗?可是崔先生说左边的是他女儿,右边才是她女儿的朋友啊。” 莺莺深吸了一口气。对面的张先生屏住呼吸正等待她的回答。 “是吗。也许他是按照他的方向说的吧。就是以实际位置来说,站在他左边的是莺莺,站在他右边的是我。而这些,到了照片上正好反了过来。”她忽然有些庆幸她父亲不在了,一切说法死无对证。 “那你还记得这个吗。”张先生又翻了翻随身的大包,莺莺够过头去看,不知又有什么玄机。结果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树脂饭盒,打开来,里面有两把陈旧的木勺。 4 莺莺给小红沏茶,大红袍在温暖的壶中折射出沉郁的水光。小红受宠若惊,连连说我来我来。莺莺望着廊檐下的灯笼:“你知道我为什么没带你来过这个茶楼吗。” “因为你知道我喜欢喝咖啡。” 莺莺笑了:“我和前任就是在这分手的。我每次来就是凭吊一下,不想有其他人打扰。” 小红刮着茶叶,悠悠地吹着,浅啜一口,斜睨她一眼,问道:“前任?哪一个前任?王啸隆?黎志?顾一凡?还是体院那个我叫不上名字的肱二头肌?” 莺莺啐了她一口:“五十步笑百步,你的那些小虎牙们我只是不稀罕拿来说而已。” 小红让她言归正传:“这一次呢,带着我一起来故地重游是有什么任务要交代吗。” 莺莺说任务倒没有,只是要请她帮个忙:“以前是凭吊,现在是告别。你猜对啦,我要开始新的恋爱了呢。不过我暂时不清楚对方的动机,担心吸引他的可能不光是我,还有我爸爸的遗产。所以,我想借用一下你的身份。” “你成了我,那我成了谁了,游魂吗。” “你当然就是我啦——崔教授的女儿啊。” 小红没有一点声响地盖上粉彩的杯盖。于是,这杯茶看起来就像是尚未被品用的样子,她的窃喜也就被掩盖得完好如初。她这几天思来想去,一直在考虑,如果自己是莺莺就好了,可以名正言顺水到渠成地和那个张先生交往。想不到还会有这样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好事,莺莺自己送上了门来。 小红点点头:“除了埋单,其它情况下我都可以做崔教授的女儿。” 莺莺笑着去结了账,二人像往常一样亲密无间地挽着手下了楼,都心满意足且都在心里笑对方糊涂。 回到家,小红在灯下来回踱了半天,终于给张先生打了电话。她说自己就是崔莺莺,约他次日八点在白於寺路吃早餐。张先生说不必了。小红的阵脚有些慌乱,但她的声音还是很沉着:“很抱歉那天在家里对你无礼,不过你留了电话给我,应该是找我有事啊。” “现在没事了,谢谢你的回电。”张先生不知身处何方,听筒里传来一阵阵的风声。 “有事就千方百计传纸条,没事就连原因也懒得给一个,这实在和你的风度不相匹配啊。不管怎样,明天早上八点,我在白於寺路最西边的馆子等你。来不来随便。”小红挂了电话。拇指之力,险透手机屏。 她也明白,这个她只见过一面的男子让她如此记挂,绝不会仅仅是因为他的虎牙。 应该是他的态度吧。他好像从来没正眼看过她,从没有把她当一回事。一开始她是小红,他找莺莺,她对他来说无关紧要。现在她是莺莺,但他也不再有求于莺莺,于是她依然无关紧要。她每一次都晚了一步,以至于不能恰到好处。 人一旦被晾着,只有两个下场,要么自甘堕落随风而去,要么迎面朝阳企盼速干。 她大概是走火入魔成了后者。 第二天早上,她在白於寺路等了一个小时。张先生没来。 晚上,她又回到这家店吃东西,赫然见张先生坐在临窗的位置。 至于他对面坐着的,不是别人,正是莺莺。 5 昏黄的灯光里,莺莺有过一瞬的失神,但很快清醒过来,笑着相迎:“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崔教授的女儿,也是我的好朋友。你上次去崔公馆不知见过没有。” “见过,只是我没有想到,她就是崔小姐。”张先生起身,向小红伸出手,她握住,感到了沉沉冬夜里一股迟滞的温暖。那一晚的小红前所未有地沉默至终,她就在一旁静静地吃菜,静静地喝茶,静静地听莺莺假借她的名义和她的成长经历与张先生热聊。 “所以你后来也没有跳舞了吗。”张先生问。 “没有。学艺是需要花很多很多钱的,我的家庭只能允许我培养一个业余爱好,而无法供我走上专业道路。”莺莺讪讪笑道。 有几次张先生说到了童年,莺莺立即打岔:“吃菜吃菜,这个鲈鱼看起来很新鲜。” 小红接过莺莺笑盈盈递来的一筷子鲈鱼,心中涌起潮湿的寂寥之感——她第一次以旁观者的身份目击“自己”和一个男子谈情说爱。他们谈得这样密切从容,好像不是认识十天半月,而是尘间数年。 人定胜天。这话是诳语。人怎么能胜天呢。她这样筹谋,这样编排,最后该是莺莺的仍是莺莺的。相反,如果自己还是那个小红,上天也会按部就班地让莺莺和张先生相识吧。这是他们的缘分,谁都不能浑水摸鱼。 她也无法在这样的时刻道明真相,否则和莺莺多年的情分就要付之一炬。依附这么久,小不忍则乱大谋。于是只能说家里还有点事,得先走。 莺莺大喜过望,二话没说把她送下了楼。 “你就这样演下去吗,总有一天他会知道你是谁。”小红摁下车窗叮嘱。 莺莺的笑容历来自信:“没事,船到桥头自然直。” 其实家里一点事儿都没有。小红驱车沿着这座城市转了半圈,最后绕到甘露桥时,开始有雨点噼噼啪啪卖相惨烈地摔在挡风玻璃上。雨水绰约之间,她看到了24小时便利店门口等出租的张先生。 张先生本能地开了后厢的车门,小红提醒他,面纸盒在前面,他才换坐副驾驶。 张先生一边擦拭雨水,一边歉疚地说:“不好意思,弄脏了你的车。” 碟机里,Nat King Cole的声音像鸽翅低低地略过窗沿,他哑哑地唱着:“爱不光是两人之间的游戏,身在爱中的两人可以制造谜题。” 曲毕,张先生说:“崔教授讲你不喜欢音乐,但我想,毋庸置疑,你继承了他的好品位。” 小红悠悠靠边泊车,她转过头凝视着张先生。灯光中,流泻的雨水在他脸上蜿蜒着淡影。“你知道吗,其实我小时候也跳过舞。” “是吗。” “是啊。我那个叫小红的朋友一定没跟你说吧。我和她一样,跳了两年。五年级一起参加全市的少儿舞蹈汇演。那一次演出上,我喜欢上了一个外校的男生。我不知道他是谁,他叫什么,我只记得他跳得很好,笑起来很好看。哦,对了,他和你很像,有一颗小虎牙。他不常笑,于是笑起来就很珍贵。” “那你们的经历还真是相似。你后来也没有再学了吗,应该不会是费用问题吧。” “不会。我们家很有钱,非常有钱。有钱到可以让我做任何事。比如让跳得好的人去参赛,而由我去捧最后的奖杯。我可以有一切办法从别人手上抢走我想要的东西。” 张先生很诧异。 “我不学,只是因为我不想学了。我想试试摄影,我想练练烘焙,我想弄一顶帐篷去大山里露营。就像我不会固定地去爱一个人。有时候被单眼皮吸引,有时候觉得古铜色的肌肤很性感,有时候疯狂迷恋戴圆框眼镜的高瘦森男。这一次我遇到一个背着古琴非常飘逸像神仙下凡的男人,于是我也想试一试,他是不是真的不食人间烟火呢。”小红怅惘地看着夜雨中萧索的行道树,眼中有潋滟波光。 张先生笑了笑,下车,说了声谢谢,关上了车门。他说他住在二十一层。过了十分钟,小红抬起头,看到二十一层亮起了灯。她挂档离去。 6 圣诞夜,崔公馆照例有Party要开。张先生依旧穿得很单薄,莺莺体贴地为他披上毛呢外套,说是代购自澳洲。可是小红在她iPad订单里看到过这一件,双十一打折只要999块。被识破后,莺莺倒是坦然:“爸爸死了,我以后不会有那么多钱用了。要想不坐吃山空,就得再找个靠山。可是你看姓张的是有钱的主吗。听说他的房子不到八十平,我难道嫁过去坐牢吗。”小红听懂了她的意思——既然不能矢志,那就适可而止。 或许是崔教授的股份已经妥善地转移到了莺莺手中,那一晚前来捧场的贵宾仍然不少,且都乖顺地遵照莺莺的嘱咐对她和小红的称呼讳莫如深,就连崔太太也表现得像是自己有一对双胞胎女儿般不分彼此。舞乐之后,事先定好的火鸡准时送到。崔太太亲自操刀为众宾切割鸡块。张先生一直谦让,说一会自己来,到最后却发现少一个盘子,就只他还没吃上。小红要把自己那一份让给他,张先生说不必。小红就丢下美味轻车熟路地去厨房找盘子。 菲佣说同样规格的盘子恐怕没有了,小红就让她取一个类似的来。橱柜柔柔的射灯微光里,她一转身看见了它——那个普普通通的树脂饭盒,打开来,里面有两把陈旧的木勺。 她如遭掌掴,整个人都僵住了。 她早该猜到的。没有这么多的巧合。她早该猜到的。 菲佣摇动着肥臀走来:“平日的整理派上了用场。你瞧,这么轻易我就找到了一个差不多的。不仔细看,一点都看不出来。简直完美。” 洁白的瓷盘在菲佣手中如一面没有五官的脸,可怖之极。 小红气息短促,说:“怎么会差不多呢。怎么会看不出来呢。外面的都是超市搞促销的廉价商品。你手里这个是越南瓷,尊贵得很。” 菲佣不解:“这不好吗。” 小红用一种命令的口吻让菲佣收起盘子:“让它在橱子里待着吧。我有这个。” 菲佣望着她的背影直跺脚:“哦,上帝,你是要用饭盒吃火鸡吗。” 小红向那个灯火璀璨弥漫着香槟和典藏红葡香气的大厅走去。一开始还没有人注意到她。渐渐地,大家都察觉到了她款款而来的身影,纷纷侧过身来望着她,像是对自己没有等人到齐就提前用餐的行为表示歉意。 张先生看到了她。莺莺也看到了她。当然也都看到了她手中的饭盒。 她和莺莺在大庭广众下对视了很久。两束目光都很温柔,外人看不透,也猜不出这其中的恩仇。只有张先生轻声询问:“是没有盘子了吗。” 小红这才从与莺莺的对峙中抽出身来,反问张先生:“怎么,你不喜欢这个饭盒吗。” 张先生笑了,露出了他可爱的小虎牙:“我喜欢它,就用它了。” 众人继续享用,莺莺一个眼神扫了过来。小红随她一起去到顶楼的露台。 7 楼层不高,没有办法做到将整座城市尽收眼底。不过目及之处均是繁华。霓虹,烟花,炉火,灯塔……是富丽堂皇的光之海洋。莺莺像打个哈欠一样随便地说了声“对不起”。小红笑了笑:“从小到大,你对不起我的地方数都数不清,何必到了今天才多此一举。” 莺莺回转过身,臃肿的天鹅绒长袍下,身躯在行动间照旧袅娜娉婷:“只是一个男人而已,不要伤了和气。” 小红不语。 莺莺在她身边坐下,搂着她:“怎么了嘛,还在生气?大不了我把他还给你。你也知道,这么闷的人,再多玩两个月就会腻。” “怎么还。”小红问。 “下楼啊,告诉他,你是我,我是你。这不是很简单吗。”莺莺答。 小红在朔风中噤若寒蝉。莺莺这个提议吻合了她看到饭盒第一眼后的本能反应。可是莺莺这样放开手让她去澄清,反而叫她畏手畏脚起来。就像那一年,她们为了汇演彩排,她喜欢上了那个外校的男生,她很想表达,莺莺鼓励她勇敢上前后,她反生出怯退之心。 那个男生有个很凶的指导老师。她们好几次在后台听到那老师骂他:“想跳就跳,不想跳就滚。不要浪费名额。”他常常被罚,不准吃晚饭,在原地练功——单脚平衡,一站一个小时。有时候,大会堂的保洁员都下班了,他还金鸡独立地站在昏黄的过道里。 小红问莺莺:“他不饿吗。” “废话,肯定饿死了。” 第二天晚上有事,小红跟老师请了假,说可能晚点到。等她到了大会堂,彩排已经结束,后台呜呜喳喳有一些人在说话,她走过去,看到各个学校的同学在围观被体罚的他。 她挤入人群。大概以为她是存心上来看热闹,他一把揪住她,把她重重地搡在地面上。大家吓得不轻,顿时一哄而散。只有她,不哭不闹,把捂在心口的饭盒递给他,说你吃吧。 他当然想不到,眼前的小姑娘一放学就跑回了家,搬了张小板凳放在灶台前,熟练地炒了一大份三鲜炒饭。没来得及戴护袖,油溅到她光洁的胳膊上有点痛,烟也很呛人。她盛好了饭,捧着她的饭盒跑过长长的巷子,跑过一条又一条斑马线,跑过气味不洁的地下通道,终于跑到了大会堂。 后来,他们在唯一留下的那一束灯光里坐了下来,一起吃着那一份三鲜炒饭。不知道为什么,他全程都没有说话。她喃喃问他好吃吗,他也只是抬起头冲她笑了一下,露出了那一颗小虎牙。她最喜欢的小虎牙。 美好的一餐因为他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老师而告终。她在那一声“你偷懒,你还敢吃饭”的厉喝中一溜烟逃走了,留下了那只饭盒和一对木勺给他。她以为下一场排练他会带来还给她,却左等右等也没等到。直到最后的演出,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面孔替代了他。 莺莺裹紧了天鹅绒长袍:“你知道他后来为什么没有参加演出吗。因为那几天的高强度罚站严重损伤了他的膝关节,他还为此落下了后遗症,永远不能再跳舞。那么,领舞的机会自然就拱手让人咯。听说后来那个小男生的舅舅是教育局的。他怎么斗得过。” 小红木木地站起来往楼梯口走:“你们这些人,什么都有,又什么都抢。你让我们怎么活呢。”莺莺说你真的要去向他说明一切吗。 小红摇摇头。 这一场充满诡计的邂逅中,她即便不算始作俑者,起码也蹚了浑水,怎么可能全身而退。这些年,在向莺莺身体靠拢的同时,她的灵魂难以独善,也早就被同化。学着算尽机关,尔虞我诈,已非昨日黄花,洁净无暇。 她和很多人恋爱过,他们都有一颗小虎牙。 他兜兜转转十五年,只为一个她。 她配不上他。就只能让他永远记得十五年前的那个她。 于是,她下楼后,什么都没说,只如当年那样对着手捧饭盒的他喃喃问了一句,好吃吗。 8 半月后,莺莺彻底厌倦了张先生,随意找了个由头与他分手。也是同一天,小红向莺莺辞行并拿回了当年的饭盒,她说她要离开这个城市,去往南方。临走前,她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炒了一份三鲜炒饭,用饭盒装好,挂在了张先生家的门把手上。 她在一个沿海小城开了家饭馆。生意很好。她在门前种了白兰,若初夏有风,香味会被层层叠叠吹入门厅。 有一天黄昏,落日染红海水,波涛裹挟着碎金,服务员送了一只饭盒到后厨来,说客人要打包一份三鲜炒饭。她一回头看到了那个信物一样的存在。 她对厨师说:“我来吧,你休息一下。” 很快,她装盒交给服务员让客人带走。服务员说这个客人很特别,背上背了把琴。 她望着沉落的大海,不发一言。 晚上正要打烊,她看到门外有人站在朗朗的皓月之下对她说:“熟悉的味道,我一直没有忘掉。”她转过身来,见他微笑着,她喜欢的那颗虎牙害羞一般,半含半露,呡在唇间,仿佛初见。 他说:“我找了你十五年,别让我再去找又一个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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