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研究

神圣罗马帝国时期,礼拜仪式及庆典活动中教堂

 
引言
当时天主教教会中流行的观点是,建造和装饰教堂是烘托上帝的威严和高贵,所以也应在教堂音乐中体现这种对主的崇敬心情。这种想法与强调感官印象的天主教文化是完全一致的。费勒雷尔强调说,主要是洋溢的情感,使音乐在其独特的表现形式中,在表现救世主和对主的崇敬中得到发展。

对此他写道:“这样就产生了一种教堂音乐,它的意义不再仅仅有别于世俗音乐-这当然也符合特兰托宗教会议的精神,而是以新出现的交响乐形式来取代教会的康塔塔,并赋予礼拜之外的形式越来越重要的意义。”从教皇通谕发布后至19世纪早期的天主教教堂音乐
不过,早在17世纪的早期,就出现了对音乐世俗化这一现象的批评,并就这个问题在多次宗教会议上讨论。人们尤其指责“musicatheatralis”,一种模仿歌剧的音乐的不断侵入。有鉴于此,教皇本尼狄克十四世于1749年颁布了通谕。
在此,教皇是以特兰托宗教会议为依据发表他对教堂音乐的看法。当然这份教皇通谕也带有他那个时代的烙印。这一通谕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维也纳古典音乐家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等创作教堂音乐的基础。明确了可以使用管风琴和管弦乐器,但强调使用它们必须符合特兰托宗教会议的决议。使用教堂音乐的主要目标是使祈祷更好地进行。

因此对器乐有所限制,认为它本身不该占有太大的比重,它的任务在于“增强话语的表达力和扩大声音效果”,信徒们的内心情感应该通过教堂的器乐得到加强,并将民众“由此从民众音乐的效果中”引到“宗教生活的意义中去”。因此,声乐的比重必须加大,要以理解词义为主,不应为强烈的器乐声所淹没。在基督降临节期间的星期日、斋戒日、做安魂弥撒和举行葬礼时,必须尽可能地放弃使用器乐。对教堂音乐来说,关键是要唤醒教徒们的宗教情感,重要的是划清与歌剧和交响乐的界限。因此作曲家们有义务维持仪礼经文的完整性。

这样,礼拜的尊严——按照通谕的基本思想——在对崇高的救世主的敬仰中得到了体现。通过采用相应的音乐这一艺术手法,教徒们的虔诚被进一步唤醒。在这一过程中,重要的是信徒们怀着满心的喜悦来接受教堂音乐。对此费勒雷尔写道:“合乎时代潮流的时髦风格因此也在这种教堂音乐中获得了它的意义。它在18世纪的教会交响音乐中得到了体现。在场面奢华的礼拜和感受艺术的过程中,人们经历着对上帝的敬仰和对他的祈祷。弥撒和礼拜仪式(Offizium)发展出其伟大的形式。”豪华的礼拜仪式和由管弦乐器伴奏的教堂音乐
与时代精神相一致,在举行许多不甚张扬的弥撒的同时,也举行奢华铺张的重大礼拜仪式。根据1749年的通谕,在1750-1810年间用于教堂的、由交响乐队伴奏的古典教堂音乐占有决定性的地位。尽管在启蒙运动时期针对使用器乐的弥撒的严厉批评不绝于耳。约瑟夫二世甚至提出限制器乐,由他颁布的具有启蒙思想的公告,对用管弦乐器伴奏的教堂音乐采取了极为严厉的态度。
在约瑟夫二世执政后期,用管弦乐器伴奏的弥撒得不到广泛的支持。但是却因它受到民众的欢迎,而仍然不断地举行这样的弥撒。约瑟夫二世于1790年去世。此后,用管弦乐器伴奏的教堂音乐有了“明显的复苏”。

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天主教地区,当时出现了许多为弥撒谱写的曲子。比如由约瑟夫·海顿、沃尔夫冈·阿马多伊斯·莫扎特写的许多作品;出现在德累斯顿的由扬·迪斯马斯·泽伦卡、约翰·阿道夫·哈塞、约翰·戈特利布·瑙曼写的曲子,以及在曼海姆由伊格纳茨·雅各布·霍尔茨鲍尔和弗朗茨·克萨韦尔·里希特创作的作品。同时在乡村,特别是在修道院里,也有着大批的音乐人,他们运用少量的声乐或器乐知识,而且常常是运用民间歌曲的曲调,创作了所谓的田园弥撒曲(missae rurales)。
今天,众多修道院使用的教堂音乐,已经被像罗伯特·明斯特尔这样的音乐研究人员发掘出来。比如上巴伐利亚的塞翁和韦亚恩修道院、下巴伐利亚的福伦巴赫修道院和士瓦本的奥托博伊伦修道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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