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音乐传承发展中探寻中国音乐教育历史起源评
中国音乐文化在深刻的社会变革中,尤其在与西方音乐文化的交流碰撞中,发生了新的文化转型,形成了新的音乐教育体制。在这种转变中,音乐教育面对机遇,如何在传承与发展中探索、选择新的方向,确立自身文化价值,深受业界学者重视和热议,因此也涌现一些值得关注的研究成果。
修海林的 《中国古代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10年)正是一部关于中国古代音乐教育的艺术教育类通史。该书对我国古代音乐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以历史朝代的分段为基本结构,叙述中国古代音乐教育的基本状况及其历史发展,在尽可能全面占有史料的基础上,叙述历代音乐制度、设施、重要人物、各种类型的音乐教育行为以及音乐传承方式、音乐教育制度。其中对于音乐教育与社会文化发展的关系,给予了特别关注。
该书共分为九章,前三章主要对氏族社会,夏商周及春秋战国时期的音乐教育进行阐述,例如我们所熟知的宫廷音乐风雅颂等,后七章则讨论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的音乐教育,并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以期为当下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该书展现了各个朝代音乐教育发展的不同特征。例如周代音乐教育主要注重伦理、礼仪,尤其是在西周时期,很多音乐教育政策都是根据宗教礼仪制定的,音乐主要为礼教服务,旨在通过音乐教化来提高统治阶级的思想控制力。当时的统治者十分重视音乐教育对人的教化启迪作用,因此音乐机构也十分庞大。但是,音乐的政治性地位在秦代发生了变化。如果说在西周时期,音乐还作为统治者政治思想的宣传工具,那么自秦代之后,音乐的政治性地位消亡了,转而变成了统治者享乐的工具,音乐从内容到形式基本上都为统治者享乐服务,其社会教化作用逐渐弱化。秦代之后的音乐文化在形式和内涵上都没有太多创新。这种音乐文化的滞后实际上也是当时社会发展停滞的一种体现。由此可见,不同时期音乐文化的发展特点及内涵也是对社会发展历程的一种真实反映。
该书认为,汉代乐府的发展堪称我国古代音乐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对古代音乐的发展与传承具有重要意义。汉代乐府不仅系统地规范了音乐职能和音乐研究思路,而且影响着后世音乐文化研究,更是后人探索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依据。作者把乐府的主要职能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对民间音乐进行加工整理,二是为统治者提供音乐表演,三是对音乐教育理论进行研究。而隋唐时期梨园的发展,也是我国古代音乐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时期。当时,无论在宫廷还是民间,梨园都成为了社会普遍受欢迎的场所,这一时期的音乐教育机构有教坊和梨园等,音乐内容还是以供统治者享乐为主。宋元时期,由于文化的带动音乐教育又有了新的创新与突破,可是很快陷入了停滞。而后来元杂剧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古代音乐文化的发展。明清时期,音乐没有明显发展,直到清朝末年京剧出现才使音乐发展又达到一个小高潮。但伴随着外国音乐理论的传入,我国音乐教育逐渐没落。
总览全书可知,就音乐教育的本质思想和作用来说,它是社会情感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和不同的社会历史形态下,音乐在社会情感教育中所表现的功能作用是不一样的。音乐文化其实就是统治阶级思想意志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音乐文化成为了阶级统治的辅助工具。在当时的民间和宫廷中虽然有很多大规模的音乐文化表演活动,但是这种音乐仅仅局限在娱乐方面,产生的社会作用非常小。这种有很大局限性的音乐教育,也影响到当今音乐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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